作者freedomwing5 (一沙一世界 一花一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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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賴清德吃肉圓批中央查毒澱粉不周延
時間Tue Jun 4 00:28:37 2013
※ 引述《TurTao》之銘言: : 賴清德以實際行動支持台南市小吃業者,前往中西區知名的福記肉圓大啖肉圓,現場有許 : 多媒體記者及路經的粉絲,他都來者不拒,全部請吃肉圓,今天還將邀集衛生署要求查驗 : 的8大類小吃業者共同召開記者會,強調台南小吃安全沒問題。 : 全文網址: 賴清德吃肉圓批中央查毒澱粉不周延 | 地方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 https://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3/7938228.shtml#ixzz2VALnKjmR : Power By udn.com : =======以下為同質性新聞閱讀 =============== : 毒澱粉風波重創台南小吃,也讓市民相當不安,台南市長賴清德今(3)日與台南市議會賴 : 美惠議長及多位市議員共同召開記者會,向市民報告台南市的八大類小吃,包括肉圓、粉 : 圓、芋圓、粄條、黑輪、粉粿、豆花、地瓜圓等, : 不但原料道地、作法傳統,安全且無添加修飾澱粉,請大家放心食用。 : 賴清德指出,目前市府已查扣所有工廠及中盤商之所有的問題澱粉計179公噸,已於5/30 : 及6/1全數銷毀完畢,且抽驗八大類小吃產品41家,結果全數合格。 另外,看東西要看重點,拿霉體下的標題來大鳴大放這點記者就在做了
衛生署目前作法是針對行政流程進行稽查,並非針對食品安全抽驗把關, 賴清德說
: ,台南市府於執行3日後,發現此舉不但勞民傷財,且造成社會恐慌,因此,決定暫緩該 : 政策執行,並將建請衛生署參考南市源頭管理的作法,檢討目前作法,提高實質效益。 : 原文網址: 救小吃!賴清德:台南已無問題澱粉 | 生活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 https://www.nownews.com/2013/06/03/327-2946605.htm#ixzz2VALRvJSN : 喔,水晶餃也中標了 不知道特別用這種語氣的用意何在? 又一家店有毒,感到很高興?
: https://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3587/132013060300663.html : 原料來自問題澱粉公司「台南茂利澱粉」 有些人刻意強調的"食品衛生管理法" 自24-28條對於查驗及取締有下列明文規定 ------------------------------------------------------------------------ 第 24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抽查食品業者之作業衛生及紀錄;必要時, 並應抽樣檢驗及查扣紀錄。對於涉嫌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十五條、中 央主管機關依第十條所定衛生安全及品質標準或依第十二條所定食品添加 物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標準之規定者,得命暫停作業,並將涉 嫌物品封存。 中央主管機關得就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食品包裝或 食品用洗潔劑,於輸入時委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前項之措施。 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就市售之前項物品為第一項之措施。 第 25 條 食品衛生檢驗之方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未公告指定者,得依 國際間認可之方法為之。 第 26 條 食品衛生之檢驗,由各級主管機關所屬食品衛生檢驗機構行之。但必要時 ,得將其一部或全部委託其他檢驗機構、學術團體或研究機構辦理;其委 託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27 條 本法所定之抽查、檢驗;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查驗工作涉及 其他機關職掌者,應會同有關機關定之。 中央主管機關得就食品衛生查驗業務,辦理國內及國外驗證機構之認證; 其認證項目及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認證工作,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相關機關(構)或團體辦理;其委 託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28 條 主管機關對於檢舉查獲違反本法規定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 品容器、食品包裝、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宣傳、廣告或食品業者,除應 對檢舉人身分資料嚴守秘密外,並得酌予獎勵。 前項檢舉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沒錯,中央主關機關在「查驗標準」及「查驗方式」上的確可拘束各縣市自治單位 重點來了,我們來看看衛生署對於此次查驗專案有何辦理規定
https://www.doh.gov.tw/CHT2006/DM/DM2_p01.aspx?class_no=25&level_no=1&doc_no=88503 https://tinyurl.com/kqs8fm9 為解決因廠商惡意添加不法添加物,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造成食品安全問題,衛生署 長邱文達於5月26日邀請食品管理、科技及公衛、醫學專家研商對策,並於5月27日邀集各 縣市衛生局局長進行視訊會議,綜合會議決議,啟動0527食品安全專案計畫如下: 一、全國各衛生局完成全面調查,查獲包括順丁烯二酸酐之大盤商1家與經銷商3家,以及 含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之製造廠8家與銷售商17家等,違規產品回收、下架、封存,共 計約206噸,將由衛生局一週內儘速銷毀。 二、全國各衛生局將於三天內繼續對轄區內所有澱粉製造廠及經銷商進行全面稽查,以確 保所有違規產品皆已回收,且無新製不法產品。
稽查方式如何辦理? 不知道,這裡甚麼都沒說, 三、即日起,所有澱粉類原料提供者必須提供安全之具結證明給所有販賣含澱粉原料產品 之業者,包括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類等,販賣業者則必 須張貼該安全具結證明於明顯處供消費者檢視。
這是本事件戰點,在專案中有明確提出 不過,這是專案,張貼具結證明不在食品衛生管理法§24-28條規定中 部分"法學專家"認為「食品衛生管理是中央權責!地方本來就該配合」 在檢驗標準和稽查方式的確是這樣沒錯啦 不過發布了一個既沒有標準也沒有方式的專案要各縣市政府配合, 我想即使是南方大明神或扁皇也做不到啦 四、6月1日起,由全國衛生局啟動全面稽查,如查獲未提供具結證明或具結不實者,且被 證實原料違規,將加重處罰。 五、加速完成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加重罰則及業者責任。 六、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之檢舉獎金,鼓勵全民參與,杜絕食品違法事件。 七、跨部會合作: (一)法務部、環保署、勞委會、經濟部及行政院消保處等單位共同加強化工原料源 頭管理及消費者權益保護。 (二)國貿局公告經查有違規產品之廠商,須附政府認證實驗室之檢驗合格證明 ,始得通關外銷。 (三)衛生署與經濟部共同舉辦澱粉相關業者產官學座談會,加強廠商輔導與教育。 希望藉由全面稽查行動、法規修正、廠商的監督輔導及提高重大食品 安全事件之檢舉獎金等措施,提升消費者食品安全,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稽查如何施行,本專案第二點的確有說到要從製造商及經銷商進行稽查 這應該是反賴人士一再主張的"上游"吧 至於中央機關施行起來為什麼只剩下嚴格執行攤商張貼來源證明, 我想那又是另外一段佳話了 至於有些人主張 1.張貼來源是很「重要的」,是最後的「防火線」 貼張影印紙難道能證明你吃的東西沒毒嘛? 2.沒貼的去查他來源就對了 SGS檢驗單都貼不出來了,那來源難道...? 我很討厭嗆人不懂法律,不懂法律不可怕,亂引用亂解釋還比較可怕一點 可以先搞懂行政處分、行政規則、行政命令、法規有甚麼區別再來「教導」大眾 我想這樣應該比較妥當 題外話,賴市長還蠻帶種的,敢這樣背書都不怕最後被婊就是了啦 一來我欣賞他捍衛自家城市的那份心意, 二來他的確是目前檯面上比較思考執行政策程面向的首長 不過有時候的確太天真了就是ˋ(′_‵||)ˊ (個人感想,不喜內心批評極可,不要有過激言論出現) -- ζ ξ -● ν) 到了最後 在身邊的 只剩菸跟影子... √■_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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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reedomwing5 來自: 122.118.9.61 (06/04 00:31)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You Say What You Like, Because They Like What You Say' - https://www.medialens.org/index.php/alerts/alert-archive/alerts-2013/731-you-say-what-you-like-because-they-like-what-you-sa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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